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2018/3/12 17:06:25  作者: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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