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内容
2021/11/18 14:25:50  作者: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具体内容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 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与其提供的各类娱乐活动;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 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爱护仪器设备,遵守各类操作规范,发现患者的检查项目不符合医学常规的,应及时与医师沟通。

  正确运用医学术语,及时、准确出具检查、检验报告,不谎报数据,不伪造报告。发现检查检验结果达到危急值时, 应及时提示医师注意。

  指导和帮助患者配合检查,耐心帮助患者查询结果,对接触传染性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的相关人员,进行告知并给予必要的防护。

  合理釆集、使用、保护、处置标本,不得违规买卖标本, 谋取不正当利益。 

 

八 项 规 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 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 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 项 禁 令

 

  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二、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

  三、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四、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五、严禁超标准接待。

  六、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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