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绩溪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8/29 13:48:56  作者: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315日至415日,县委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组对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开展了巡察。2018531日,巡察组向我院反馈了巡察意见。我院高度重视县委巡察意见指出的7个方面19个问题,经过2个月的集中整改,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问题已基本完成,1个问题未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医院党总支坚决落实专项巡察要求,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对反馈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并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医院最重要的政治任务之一。

      (二)制定方案,扎实整改。在县委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组的指导下,院党总支制定了《落实县委医疗卫生领域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将巡察反馈的7方面主要问题细分为19个具体问题,切实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三)完善制度,确保实效。各支部、各科室对照整改清单,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解决好县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高度重视建章立制工作,共建立、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33项。                     

       二、整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重视不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及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学教活动开展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绩溪县人民医院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党办[2017]6号),制定了《绩溪县人民医院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制度》(院党总支[2018]17号)、《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院党总支[2018]18号)及《绩溪县人民医院党总支议事规则》。二是规范领导班子成员的决策分工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坚持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干部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一把手末位表态等相关议事规则。三是完善了《绩溪县人民医院民主生活会制度》,为今后开好组织生活会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四是党总支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参加为期6天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261人次参加轮训,其中党员72人次,中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08人次,中层干部62人次。对全院党员干部进行了测试。轮训期间,全院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心得体会98篇。

      2、关于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决策部署不到位或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赌博、酒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回头看”的实施方案》,全院职工签订了承诺书。针对行政支部、医技支部两起酒驾问题,责令当事人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现身说纪,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两名当事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在黄榜上公布。二是成立了《绩溪县人民医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院党总支[2018]11号),制定《绩溪县人民医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院党总支[2018]12号),全院干部职工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梳理出25个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三是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党办[2018]1号),印发《绩溪县人民医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党办[2018]2号)。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3、关于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不到位,违规收费,增加患者负担。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价格政策,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医疗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制定了“绩溪县人民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制度”,召开医院价格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学习有关医疗收费价格政策,抽取50份出院病人的费用明细清单自查,没有发现高值耗材销售价格超标准的行为。对于收费目录中暂时没有的新项目、新技术、新设备,及时向物价部门申请备案后收费。二是调整医院《医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绩医[2018]45号),完善医院医疗保险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按病种付费工作的管理。对全院按病种付费病人分解住院情况原因进行分析整改。三是严格执行按病种付费的有关规定,杜绝将住院病人单病种医药检查费用分解到门诊。

        4、关于存在开大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门诊医生考核细则”和“绩溪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科学化管理工作制度”,定期通报各科室合理用药的点评结果,加大点评结果应用于绩效考核的力度。通过整改,二季度的药占比由一季度的31.4%下降至29.6%,达到了宣城市卫计委“双百”考核要求。二是对部分科主任、高级职称医师进行约谈,重点强调规范诊疗行为。二是加强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结果的应用,加大不合理用药的处罚。三是加强对省临床路径、市双百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教育,规范医疗行为。

 

       (二)党的思想建设薄弱,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1、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党总支制定了《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院党总支[2018]13号),总支书记与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签订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下属四个支部书记与各支委分别签订了2018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2、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缺失,网络意识形态存在较大隐患。

      整改情况: 一是在门诊宣传栏设置光荣榜等意识形态宣传橱窗,巩固意识形态阵地。二是投资4千余元,扩大阅览室,购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十讲》等思想文化类书籍100余册。三是加强网络平台、微信工作群的管理,制定《“绩医天地”微信群管理制度》。通过整改提高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意识形态重要性的认识。

 

     (三)党的组织建设不规范,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依然存在。

      1、关于对抓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建工作机制。进行了《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党务知识培训,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加强党务工作者对党务知识的了解。对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的5位年轻同志进行了积极培养,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二是编印了《绩溪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制度汇编》。建立健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特别是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党总支书记为全院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中层干部上专题党课。三是认真执行县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规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让党内政治生活成为锤炼党性的“大熔炉”。

      2、关于选人用人举措不多,队伍建设问题突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绩溪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奖励措施》(绩医[2018]30号),加大对紧缺人才的奖励,完善人才招聘、培训、考勤、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二是积极参加全省医药类大专院校的人才招聘会,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三是积极探索编制周转池工作,紧缺岗位,中级以上人才,纳入周转池管理。今年以来编内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5人,自主招聘大专以上毕业生26人。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少数职工工作作风不实,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1、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完善《绩溪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确保公务车辆的规范管理和合理使用。二是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油卡充值由财务科负责。三是车辆维修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定点维修站维修。

      2、关于执行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制度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绩溪县人民医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院办[2018]10号)。二是我院对201710月开始执行的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对多报的差旅费进行了清理清退,共清退560.00元。三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80条细则要求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3、关于工会经费计提使用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工会经费计提比例和工会经费的使用。二是改选了绩溪县医院工会委员会,新的工会委员会对工会经费的管理提出了按法办事、规范办事的要求。

      4、关于少数职工不作为、乱作为。

      整改措施:一是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戒勉谈话,警示教育,退回违规所得 4320.00 元。二是针对水电维修等零星工程,签订水电维修协议明确责任,完善验收、审计、结算等程序。三是规范办公用品、物资采购,严禁采购中的不正之。

    

      (五)党的纪律建设松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存在很大漏洞。

      1、关于财务管理很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绩溪县人民医院“现金管理制度”,财务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严格财经纪律和岗位职责。清理银行账户,对现有的基本帐户和工会帐户,以及五个一般帐户进行梳理,撤销一个帐户。二是现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超过1000元以上的结算原则上一律转帐。三是对医保办资金管理员进行了岗位调整。新农合、医保资金从201811日起全部纳入医院财务科统一核算管理,对20106月以来的新农合、医保帐户进行全面清理核算。四是认真落实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会计制度,禁止“白条”入账,除农村孕产妇补贴和遗补费领取外,我院基本实现无“白条”。五是制定了《绩溪县人民医院合同管理规定》,对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进行全面排查。六是对食堂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七是制定了《绩溪县人民医院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绩医[2018]35号),加强财务收入原始票据的管理。 八是制定《绩溪县人民医院资产管理制度》(绩医[2018]34号),资产处置严格按照县国资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关于工程建设存在问题不少,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从业人员的业务、政策、法规学习,及时掌握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完善工程建设方案,做好预算。二是针对水电维修等零星工程,需做好预算,签订施工协议,完善验收、审计、结算等程序。

       3、关于部分医疗设备或耗材未实行集中采购。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办法》的通知和《绩溪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按预算分档采取相应采购程序,对供应商资格严格审查,防止违法失信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采购过程主动接受院纪检委员监督和参与。

      4、关于卫生保洁服务外包进行虚假招标。

      整改情况:从思想上高度重视,重新学习领会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法,学习研究两个法律的实施细则,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从制度上严格依法办事,按正规程序招标,同时加强纪检监督,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监督。今年的卫生保洁服务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通过第三方向社会公开招投标。

      

      (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力,纪委委员监督乏力。

       1、关于院党总支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绩溪县人民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绩溪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和《绩溪县人民医院党支部主体责任清单(试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二是加强学习,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廉政谈话教育。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同科室负责人、班子成员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三是建立医院岗位廉政风险点25个,形成严密管控的防控体系。

       2、关于院党总支和支部纪委委员落实监督责任乏力。

      整改情况: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会,强调院党总支和支部纪委委员落实监督责任,纪检委员将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党员干部管理、招投标管理、设备、耗材、药品、基建的采购谈判过程中,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七)对巡察、审计和物价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对审计、物价检查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对违规收费、乱收费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二是从源头上抓落实,信息中心把好关,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台帐,明确具体整改措施。三是通过自查整改,信息中心调整不合理收费项目5项。医院物价专员每周对收费项目进行审核,杜绝了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

      三、持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

       绩溪县人民医院党总支将继续认真贯彻县委巡察组要求,保持整改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标准不降,持之以恒地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把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把整改工作与开展“严纪律、重医德”专题活动相结合;把整改工作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相结合;把整改工作与提升医院综合实力相结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提高群众就诊满意度相结合。通过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医院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563-8162164

    邮政信箱:绩溪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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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绩溪县人民医院总支委员会

2018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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