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人民医院: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若于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 16号)、 《关于印发宣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增(新开展)医疗服务试行价格规范的通知》(宣医保秘[2022] 9号)》、 《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皖医保发[2022] 5号)文件规定, 经研究, 你院制定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符合规定要求,现予以备案。
你院备案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期限暂定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7年12月21日。试行期间,省属、市属公立医疗机构相关试行价格有变动的或上级医保、 卫健部门制定了正式价格, 参照或从其规定执行。 试行期满后,该项目没有制定正式价格,试行价格顺延。 此项目试行价格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你院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 在医院官方网站和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新开展项目及收费标准,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试行价格执行期间, 如遇重大问题, 及时向县医疗保障局报告。
绩溪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
绩溪县人民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表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单位 | 计价说明 | 试行价格(元) | 执行日期 |
| 1 | 250405004 | 特殊变应原(多价变应原)筛查 | 包括混合虫瞒、混合霉菌、多价动物毛等 | 项 | 54 | 2025 年 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