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办理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1.《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
2.《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二、实施对象
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接触药品人员等按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期间需开展健康检查的人员。
三、法定条件
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
四、申请材料
1、近期一寸照片;
2、身份证。
五、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缴费:县医院收款室收缴费用;
3、体检:候诊室填写体检表,体检科检查内外科、放射科摄片、检验科抽血;
4、发证:体检合格后,县医院体检科制发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
六、办理地点
绩溪县人民医院体检科。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依据是省医保办、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皖医保办发(2018)10号)。
收费标准: 60元/每例。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63-8152630。
投诉电话:0563-8162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