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人民医院陪护服务中心管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采购人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绩溪县人民医院陪护服务中心管理服务项目,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如你公司对本项目感兴趣,请在2024年12月27日8时前,向我方递交投标文件。
2、如你公司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
3、付款方式:在询价文件中与投标人约定,由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约定费用标准一次性缴纳。
二、项目需求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绩溪县人民医院陪护服务中心管理服务项目。
2、项目概述:为了加强和规范医院陪护工作管理,保证陪护质量,提高医院整体服务形象,县人民医院准备采取外包方式寻找有能力的陪护服务单位以解决需方(病人、病人家属或病人监护人)的陪护需求。
(二)服务内容包括
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劳务用工制度和有关福利政策,保证陪护工的合法利益和合理待遇,制订相对统一的收费标准,根据不同陪护对象、陪护工作量的大小与需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
2、供应商承担处理陪护工在医院陪护工作中无甲方责任情况下所发生的所有纠纷和法律责任。
3、甲方对供应商的陪护工作进行监督,供应商派驻医院的陪同、护工和工作人员需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医护人员的指导,不得从事与陪护无关的活动。甲方有权对违规陪护工作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者有权要求清退。
4、绩溪县人民医院陪护服务中心管理服务费最低限价:70000元/年
5、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经考核合格,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年度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 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经营范围中有该类项目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由采购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评审。供应商应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将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响应文件中。否则,将自行承担初审未通过的风险。
(二)报价注意事项:
1、询价文件的服务报价表上应包含绩溪县人民医院向供应商收取陪护工在医院消耗的水电费、公共设施使用费,人员培训、协助宣传以及办公场所使用费等。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服务期限要求:
本协议有效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任何原因要求终止或变更协议的,均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双方平等协商处理。
(四)、报名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8时前携带营业执照于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绩溪县华阳镇徽山大道徽山大楼五楼)报名。
2、请将投标函于2024年12月27日8时前密封报至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63-8161768),投标函(一式两份)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询价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对其询价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询价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绩溪县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3日